近幾年來由於臺灣的經濟、文化、社會、人文環境變差,許多結婚主力的五、六年級生,大多有不想生養子女的念頭。已經生小孩的,也大多不願意生第二胎,我身旁不乏其例。

最常聽見的理由是:「希望能給小孩子全部的愛及資源,因此生一個就夠了。」

晚上開車回家時,突然又想到這句話,然而卻有了不同的看法。
「若我們生一個小孩,是為了給他全部,卻沒有給他兄弟姊妹,那麼他所得到的其實反而殘缺?」

也就是說,想給孩子全部,但才給了他一半,因為我們沒有給他兄弟姊妹做為他人生旅途上永遠的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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